【劳动法关于法定节假日加班的规定】劳动法如何规定“法定节假日”

时间:2020-04-28 来源:放假安排 点击:

  法定节假日(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我国包括3类:


  1、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2、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安排工作的应发3倍工资。


  3、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


  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扩展阅读文章

放假安排热门文章

放假安排推荐文章

推荐内容

京ICP备15015689号

帮手社保|12333社保查询网 轻松阅读 享受快乐生活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