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邮编_河南省许昌市关于清理住房公积金封存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
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清理住房公积金封存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封存账户进行清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且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
二、清理方法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两年以内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凭个人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直接申请提取。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两年(含)以上的(需办理合户业务的除外),职工可凭个人身份证直接申请提取。
三、清理时间
清理时间为2015年9月1日—9月30日。请符合条件的职工及时办理,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
市直管理部:2676161
魏都区管理部:2667558
许昌县管理部:5161359
长葛市管理部:6189733
禹州市管理部:2079755、2079855
鄢陵县管理部:7185998
襄城县管理部:3585571
二〇一五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