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住房公积金查询]江苏省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全面实行轮候放款

时间:2014-11-07 来源:住房公积金 点击:

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全面实行轮候放款

 

一、主要内容

 

  自2015年11月1日起,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各分支机构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贷款审批通过日期排序,全面实行轮候放款。具体为:


  (一)购买新建住房申请贷款的,自贷款审批通过日起轮候6个月放款。其中,贷款审批通过日至购房合同载明的交房日不足6个月的,在交房日前放款。


  (二)购买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申请贷款的,自贷款审批通过日起轮候2个月放款。其中,未采用资金托管方式交易的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在新的房产证、土地证办理完成,他项权证到位后放款。


  (三)贷款审批通过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出具《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通知书》。


  (四)贷款放款日遇节假日的,延后至下一工作日放款。

 

 二、背景情况

 

 2013年初开始,我市住房公积金长期处于高位运行。从去年10月份以来,住建部等三部门就帮助职工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连续下发文件,我市也陆续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发掘和释放公积金的潜力,充分发挥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今年5月15日,我市出台了《关于促进苏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我中心积极呼应政府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积极信号”,进一步放宽公积金贷款政策,加大公积金贷款力度,这是我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政策调整力度最大、突破最多的一次,进一步释放政策信号提振市场信心,大幅提升了职工受益度。一是职工家庭可贷额度大幅提高。职工家庭最高可贷到70万元,户均贷款额度增长了60.7%。二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职工成倍增长。今年6月至9月间,全市共计向2.34万户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103亿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了202.4%和390.5%。4个月时间内办理的公积金贷款业务量与去年全年相当。三是可贷楼盘快速增加。房产开发商申请楼盘备案的速度明显加快,全市共计新增可贷房源2525幢,同比增长了36.3%。新开楼盘对公积金贷款的需求明显增加,积极参与贷款合作,职工选择的房源更广泛。


  一系列新政的实施,使住房公积金在支持职工住房需求,帮助职工减轻购房负担方面的成效凸显,得到了媒体及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好评。但是,随着职工贷款、提取等资金需求的激增,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问题也不断显现,全市公积金资金运用率已处于警戒位。我中心想方设法,积极协调承办公积金业务的商业银行,尽最大可能,利用公积金增值收益进行贷款贴息。通过启动实施了增量公积金贴息贷款(公转商)业务和存量公积金贷款资产转让业务,有效缓解了公积金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但是,面对持续高涨的资金需求,100亿元的融资规模,仍不足以弥补持续的资金缺口。2015年6月至9月的4个月时间内,全市共计归集公积金73.48亿元,提取公积金57.41亿元,发放公积金贷款103亿元,回收公积金贷款17.37亿元,资金净流出69.56亿元,月均净流出17.39亿元。全市公积金资金运用率已从年初的85.5%,快速上升到了9月末的94.6%。截止2015年9月,全市尚有8600多笔、近40亿元的贷款处于轮候放款阶段。


  在目前的政策体制框架内,公积金属于自求平衡的封闭运行模式,融资渠道十分有限。面对日益严峻的资金供求矛盾,在确保公积金均衡可持续运行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满足职工贷款需求,体现公平、公正原则,我中心根据当前的公积金资金供求现状,全面采取轮候放款措施,以便有序调控资金运用节奏,进一步维持好公积金流动性,持续发挥公积金保障优势。请贷款职工、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等理解并支持我中心的轮候放款工作。

 

三、友情提示

 

一是公积金贷款申请受理不受影响,只要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所需材料齐全,仍实行当场受理、当场办结、一站式服务。


  二是对于2015年11月1日前已经审批通过的贷款,仍将按照原有规定适时放款。具体放款日期,委托贷款承办银行将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


  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公积金中心网站:w w w.szgjj.gov.c n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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