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邮编|浙江省台州市关于受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转商业性个人住房贴息贷款申请的通告

时间:2014-11-18 来源:住房公积金 点击:
关于受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转商业性个人住房贴息贷款申请的通告
 
今年以来,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量持续增长,住房公积金流动性资金高位运行。为了缓解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和贷款轮候的压力,满足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自2015年11月1日起受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转商业性个人住房贴息贷款(简称公转商贴息贷款)申请。

      公转商贴息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中心在资金流动性相对不足时,由商业银行按照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批的贷款额度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向借款人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并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给予商业银行利息差额补贴,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流动性相对充足时,借款人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再将商业性贷款转回住房公积金贷款。

      目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期公转商贴息贷款受理银行为农行、中行、建行,受理地点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具体业务政策和办理流程可查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 w w.tzgjj.gov.c n,也可以拨打客服热线12329,或直接到办事大厅咨询。
  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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