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19-01-21 来源:住房公积金 点击:

  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当事人: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


  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房屋情况


  1-1 甲方将坐落于 区、县 路、道、街


  房屋出租给乙方。该出租房屋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产别 ,


  结构 ,房屋类型 (平房/多层/高层/写


  字楼),设计用途 ,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该房屋 (已/未)设定抵押。


  1-2 房屋交付时装修、家具、设备情况,返还时状态及违约责任


  (见附件一)。


  第二条 租赁用途


  2-1 乙方所承租房屋用于


  (居住/商业服务业/办公/工业/仓库/其他约定)。


  2-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乙方改变房屋用途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未经


  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


  失。


  第三条 租赁期限和交付日期


  3-1 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出租的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延期交


  付房屋,乙方有权按下述第 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自应交付房屋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每日


  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超过应交付日期 个月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


  甲方一次性支付 元违约金。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


  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3、


  。


  3-3 租赁期届满时,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


  租该房屋时,应当提前 个月与甲方协商。甲方要求返还房屋,乙方逾期返


  还的,自租赁期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乙方除支付租金外,还应


  按每日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租金。


  1、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日租金)为 元(人


  民币);


  2、按使用面积计算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日租金)为 元(人


  民币);


  3、按套计算租金,每套(月租金、日租金)为 元(人民币)。


  4-2 乙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租金。


  1、按月支付租金,付款时间


  2、按季支付租金,付款时间


  3、按年支付租金,付款时间


  4、


  。


  4-3 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按下述第 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


  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乙方除应支付拖欠租金外,还应自应交租金之次日起至


  实际交付拖欠租金之日止,按每日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 个月及其以上的,甲方可以解


  除合同。乙方除应支付累计拖欠租金外,还应自解除合同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拖


  欠租金之日止,按每日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


  第五条 押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为 元。


  甲方收取押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条。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押金以及产生的利息除用以抵充应由乙方承担


  的


  费用外,剩余部分归还乙方。


  5-2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费用(水、电、煤气、通讯、物业管理、


  有线电视、供热费等)中, 费用由


  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 承担。


  第六条 房屋使用和维修


  6-1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


  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备。


  6-2 租赁期间,乙方拆改房屋的,应预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遵守国家和


  本市有关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拆改房屋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


  求乙方赔偿损失。


  乙方装修房屋、增加设备的,应预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商定增加的装


  修、设备的归属及维修责任(见附件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装修房屋、


  增加设备,或因使用不当使房屋和设备损坏的,乙方应当给予修复,并赔偿损失。


  6-3 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因乙方正常使用,发生损坏的,双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承担维修责任。


  1、甲方责任出租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的维修,承担维修费用;乙方发现房


  屋及原有附属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


  知后 日内进行维修,乙方应予以协助。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


  甲方承担维修费用及逾期维修造成的损失。


  2、乙方负责承租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的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甲方应予


  以协助。


  3、


  。


  第七条 房屋转租及出售


  7-1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人使用。转租期限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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