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_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范围和流程

时间:2020-03-01 来源:住房公积金 点击:

  东莞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新政一公布就引起了东莞市民的吐槽,主要是提取规则的变化让人难以接受,3月1日后无论以何种形式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均不能再以离职或失业情形提取。众多打工者愤愤不平,新政实施一个多月了,但很多人对其仍然存在很多疑问。为何缴存的钱不可以提取?还有租房提取公积金又有何变化?


  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一)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三)租住本市住房;


  (四)退休;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六)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


  (七)享受社会最低生活保障;


  (八)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按规定备齐材料,到公积金中心或受委托银行办理。


  2、经办人员审核申请材料,材料完整无误的,即予办理;材料不完善的,不予受理,退回材料并作出解释和指引。


  3、名下的储蓄账户;符合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一)项情形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只能转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账户。


  4、职工所在单位在核实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转账账户、职工身份及证件等信息后,可为职工批量代办提取业务;其他人员代办的,应提交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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