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积金贷款政策】大连购买存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时间:2020-03-07 来源:住房公积金 点击:

  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的国有土地上的住房。(即:二手房)


  贷款办理流程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所购买房屋应过户至买受人名下。


  1、受理


  借款人填写《贷款申请表》,借款人及其配偶授权中心查询征信情况,经公积金中心审核无不良贷款或不良信用记录后,到公积金中心招标选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


  三个工作日后,向公积金中心提交借款人本人、配偶及抵押人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房地产买卖契约或合同、已过户的房屋产权证、房地产评估报告、契税完税发票等材料原件;中心审核后返还原件。


  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所需材料,按照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求提供(必要时留存原件)。


  2、审批


  公积金中心审查借款人提交的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齐全后,确定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期限。


  若借款人申请组合贷款,公积金中心审批贷款额度和期限后打印《组合贷款联络单》交借款人到组合贷款银行办理商业贷款,组合贷款办结后将相关材料提交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中心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3、抵押登记


  借款人、抵押人(或代理公司)持相关抵押登记书面文件到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办结材料转公积金中心。


  4、放款


  公积金中心收到抵押登记材料并核实后,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划至借款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办理地点:购买房屋所在区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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