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困难而提取北京公积金时应提供什么区别]生活困难而提取北京公积金时应提供什么材料

时间:2020-03-12 来源:住房公积金 点击:

  北京职工若因生活困难,想要提取住房公积金,那么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呢?


  一、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1)《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二、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职工家庭突发事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单位盖章);


  (2)所属职工配偶或直系血亲发生的突发事件,需提供能够证明与本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3)职工所在单位或所在街道予以核实后出具的提取证明;


  (4)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6)如遇重大疾病,除提供本条(1)至(5)项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a、医院的诊断证明;b、经医院盖章后的医院住院(门诊)费用清单;c、其他重大疾病还须提供家庭收入证明;d、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没有工作人员由所在街道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7)如遇不可预见事故和灾难,除提供本条(1)至(5)项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a、单位、街道办事处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b、个人承担费用的明细发票;c、家庭收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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