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住房公积金提取方法是什么]枣庄住房公积金提取方法是什么?

时间:2020-03-14 来源:住房公积金 点击:

  枣庄住房公积金提取方法是什么?


  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没有为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可以申请提取个人账户的部分或全部现有余额:


  (一)在市、区(市)驻地规划区范围内购买、建造、回迁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在1年以内的;翻建住房房龄在20年以上,经市、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鉴定为危房的;大修住房房龄在10年以上,经市、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鉴定为必须大修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调出本市或出境定居的(到国外,港、澳、台地


  区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拥有所有权住房商业银行贷款的;


  (六)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且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已确定的;


  (七)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缴纳公共租赁住房房租的;


  (八)配偶、子女户籍在农村、需要在农村集体土地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九)遇到自然灾害等,造成家庭重大财产损失的;


  (十)重点支持、优先办理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中小套型、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房的提取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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