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_安徽省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额度测算审定细则

时间:2014-07-07 来源:住房公积金 点击: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额度测算审定细则

 

鉴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已调整,为保证贷款额度的测算及审定,现制定以下操作办法:

一、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只有1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在:

100元以下的,最高可贷10万元;

    100元以上(含),500元以下的,最高可贷20万元;

    500元以上(含),1000元以下的,最高可贷30万元;

1000元以上(含),最高可贷35万元。

二、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有2人以上(含)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合计月缴存额在:

200元以下的,最高可贷20万元;

    200元以上(含),1000元以下的,最高可贷30万元;

    1000元以上(含),2000元以下的,最高可贷40万元;

    2000元以上(含),最高可贷45万元。

三、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申请贷款前6个月的月平均缴存额。

本办法从会议研究通过时执行,以前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不再执行。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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