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18]2018年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信用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0-05-28 来源:住房公积金 点击:

 

  南京近日公布的《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南京公积金也将采集个人征信,出现信用卡或房贷逾期等8种严重失信行为的,将被禁贷公积金,此外,公积金提取可能也会受到限制。


  管理中心对采集的信用信息按以下标准划分为三类:


  1、严重失信类


  (1)住房公积金贷款累计逾期期数达到6期(含)以上的;


  (2)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信用卡逾期未还清的;


  (3)商业贷款最近2年内累计逾期期数达到6期(含)以上且未出具合理说明的(助学贷款除外);


  (4)信用卡近2年内累计逾期期数达到6期(含)以上且未出具合理说明的(年费除外);


  (5)近5年内采取违规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获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6)近2年内有严重经济犯罪或对社会公共治安造成危害行为被相关部门登记在案的;


  (7)有债务纠纷尚未处理完毕被相关部门登记在案的;


  (8)管理中心认定的应该进入严重失信类的其他个人信息。


  2、一般失信类


  (1)住房公积金贷款累计逾期期数达到3期(含)以上6期(不含)以下的;


  (2)商业贷款最近2年内累计逾期期数达到3期(含)以上6期(不含)以下的(助学贷款除外);


  (3)信用卡近2年内累计逾期期数达到3期(含)以上6期(不含)以下的(年费除外);


  (4)近3年内采取违规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未遂的:


  (5)有处理完毕的债务纠纷被相关部门登记在案的;


  (6)管理中心认定的应该进入一般失信类的其他个人信息。


  3、正常类


  未归入严重失信类和一般失信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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