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具体有哪些|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时间:2020-05-30 来源:住房公积金 点击:

  职工购买深圳市范围内的保障性住房、商品住房(住宅类)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本人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配偶应当为共同申请人;父母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也可以为共同申请人。除配偶、父母、子女外,职工购买的住房有其他权利人的,职工不能以该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还要满足以下条件:


  (1)已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在申请贷款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6)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7)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扩展阅读文章

住房公积金热门文章

住房公积金推荐文章

推荐内容

京ICP备15015689号

帮手社保|12333社保查询网 轻松阅读 享受快乐生活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