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八生效时间|刑法修正案八拖欠工资的相关规定

时间:2020-05-02 来源:工资待遇 点击:

  刑法修正案八拖欠工资的相关规定:


  《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拖欠员工工资,不依法履行清算义务,单位负责人或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逃跑、隐匿,致使员工工资难以追偿,拖欠工资数额较大的,对企业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企业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对企业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自然人雇用员工,有前款规定情形的,按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工程层层转包


  集中欠薪主要发生在工程建筑领域,而在目前的建筑市场上,大多工程项目层层转包,开发商找承包商,承包商找包工头,包工头再找人干活,干活的这些人里面,就有农民工。在这个金字塔上,农民工是最底端的,工程赚钱,可能会拿到正常的工资,工程不赚钱,或者是项目的某一环节出了问题,最终受损失的却是农民工。


  二、劳动合同签订率低


  据《2016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去年年底,全国共有农民工28171万人,仅有35.1%的农民工与雇主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用工不规范,一旦发生恶意拖欠,追偿起来很困难。有时候不是农民工不想签,而是企业为规避风险、降低成本不和工人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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