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假是法定的吗】探亲假法定节假日算入其中吗

时间:2020-05-10 来源:工资待遇 点击:

  法定节假日算入探亲假其中吗?算。


  探亲假包括公休假日(星期六、星期日)和法定节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4条规定探亲假期分为以下几种:


  (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4)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探亲假是属于法定假期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的休息权利,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宪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


  第三条


  国家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条


  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第一周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日,第二周星期日为休息日,依次循环。


  第八条


  本规定由劳动部、人事部负责解释;实施办法由劳动部、人事部制定。


  第九条


  本规定自1994年3月1日起施行。1994年3月1日施行有困难的,可以适当延期,但是最迟不得超过1994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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