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放假安排2018】广西从2018年2月1日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时间:2020-05-10 来源:工资待遇 点击: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对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新标准从2018年2月1日起执行。

 

此次最低工资标准由此前的四类调整为三类

 

一类

 

每月最低工资标准:1680元

 

每月最低工资标准:16元

 

一类适用地区为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含东兴市)、钦州市;

 

二类

 

每月最低工资标准:1450元

 

每月最低工资标准:14元

 

  二类适用地区为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崇左市;

 

三类

 

每月最低工资标准:1300元

 

每月最低工资标准:12.5元

 

 三类适用地区为各县、各县级市、自治县。

 

        本次调整的增幅为20%,主要考虑广西近年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及经济发展水平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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