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班休息和法定假_倒班工人法定假日有没有权利不值班

时间:2020-05-15 来源:工资待遇 点击:

  倒班工人法定假日有没有权利不值班


  有权利不值班。在劳动法中没有倒班工人的概念,劳动法规定了三种工时制度,1、标准工时2、综合计算工时 3、不定时工时。一般单位实行的都是标准工时,也就是每天工作8小时,综合工时与不定时工时都需要经过劳动部门审批后方可实行。除不定时工时外,其他两种不管是不是倒班工作,只要是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进行工作就需要支付加班工资。


  正常班人员法定假日赶上跟双休日重叠,国家都给顺延了,而倒班的法定假日赶上休息,应当给补休,不能老拿算正常出勤说事儿,如果按这么说,那正常班的人员都出勤不正常了,他们享受了法定假日,月工时减少了!正确做法是 :如果一天的法定假,正常班人员享受了8小时的休息,所有倒班人员无论当值与否都应该享受这8小时(无论加班费还是补休),假日当天当值人员最多给8小时的300%加班费,也有赶上4小时的,给4小时300%加班费,剩余4小时和假日当天正好轮休的倒班人员应按照平常休息日加班给200%的加班费,如果单位”出不起“这200%的加班费,应给倒班人员记工时存休。


  法定假日上班必须应当发放300%的工资,不得用调休来替代。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即: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可以安排劳动者补休;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不能用补休来替代300%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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