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2016年5号文件_海宁市关于2016年社保补贴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
2016年度企业用工社保补贴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受理工作从2017年1月3日开始至2017年3月31日结束(逾期不受理)。请各用人单位与灵活就业人员尽早携带相关材料办理申报手续。(即日起可领取申报表)
1.企业用工社保补贴申请所需材料:
(1)劳动合同书原件;
(2)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单位银行基本账号存折复印件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4)《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援助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5)单位公章。
2.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所需材料:
(1)本人银行卡原件;(www.wifi03.com)
(2)《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援助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3.受理地点
(1)企业用工补贴:市海州东路548号人社服务大厅二楼;
(2)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各镇(街道)人力社保站。
联系电话:057312333,89232756
海宁市就业管理服务处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