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中断能累积吗|失业保险中断就清零吗

时间:2020-04-30 来源:失业保险 点击:

  一、失业保险中断就清零吗


  失业保险中断交纳后,失业保险是不会中断的,失业保险是会累计的,中断后重新交纳的就会有以前交纳的累计计算。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二、失业保险领取的条件


  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


  a、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b、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c、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d、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e、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北京失业金领取标准


  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


  京人社就发【2016】146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90号令修改),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批准,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增加90元。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失业保险金调整后的标准: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12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39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66元;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93元;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321元;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212元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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