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小产工资怎么算]小产工资怎么算?

时间:2020-05-13 来源:生育保险 点击:

  小产假工资怎么算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关于产假和流产假的相关规定


  (一)根据2015年12月27日修正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


  (二)根据2012年4月18日公布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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