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怀孕单位解除合同生育险怎么算_因怀孕单位解除合同生育险怎么办

时间:2020-05-21 来源:生育保险 点击:

  一、因怀孕单位解除合同生育险怎么办


  原则上,单位是不能解除与怀孕女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这样的行为本身就会构成违法行为。不管单位是基于什么原因解除与怀孕女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没有找公司继续缴纳生育保险的,那么劳动者无法报销生育保险的。


  二、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一)女职工的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二)男性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


  (3)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


  2、符合上述条件的男职工,可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流产的200元;顺产的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2000元。


  3、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后,男职工持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就医证卡、原始发票、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到本人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打印《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贴结付表》,男职工签字确认后领取补贴金额。


  4、《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到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具。不需要失业时间证明书,要求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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