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申报流程_如何申报和享受生育保险

时间:2020-05-30 来源:生育保险 点击:

  1个时间限制


  参保职工符合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用人单位自职工发生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起,须在1年以内持相关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待遇。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生育保险基金不再予以支付相关待遇。


  4个必备条件


  1、生育一胎的,女职工生育时或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时,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6个月,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生育二胎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第二胎且生育第一胎时已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的,其在生育第一胎时至第二胎之间须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第二胎时可再次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生育第三胎的,以此类推。


  3、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4、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支付期间,职工应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8个待遇标准


  顺产:2500元


  难产:3000元


  剖宫产:4000元


  产前检查费:500元


  妊娠4个月以下流产:600元


  放置宫内节育器手术:450元


  摘取宫内节育器手术:150元


  生育营养补助:500元


  9种申报材料


  在申报生育保险待遇时,需要提供的材料约有9种。


  单位在申报生育保险待遇时,须提供:《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身份证》、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病情证明、出院证、医院医疗费用发票、病历原件及其他社保经办机构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申报待遇时,除提供领取生育待遇所需的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有效的《就业创业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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