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产前检查费用报销范围】生育保险哪些费用可以报销

时间:2020-03-19 来源:医疗保险 点击:

  现在,很多孕妇都会做产检,而做产检关系到宝宝的健康状况,保证准妈妈的身体健康。但是,在对于产检时哪些费用生育保险等可以报销,很多孕妇朋友都不知道,下面,我们简单介绍一下。


  第一次检查:尿hcg、妇科检查、血常规(3分类)、尿常规(10分类)、心电图、b超;


  第二次检查:(16―18周)产科检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abo、rh)、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3项)、肝功能(5项)、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


  第三次检查:(20―2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彩色b超;


  第四次检查:(24―28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五次检查:(28―30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六次检查:(30―32周)产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b超;


  第七次检查:(32―3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八次检查:(34―36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九次检查:(37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十次检查:(38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十一次检查:(39周)产科检查、尿常规、b超;


  第十二次检查:(40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需要说明的是,生育保险报销具体规则,各个地方是不同的,上面的信息只是一个参考。更准确的还得向您所在劳动保障部门了解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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