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海市天气]内蒙古乌海市调整2017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时间:2016-01-18 来源:医疗保险 点击:

乌海市调整2017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近日,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转发《人社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我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的实际情况,调整了我市2017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一是学龄前儿童、在校学生和不满18周岁的非在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由75元调整为100元。

 

二是18-60周岁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由180元调整为230元。

 

三是60周岁以上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由120元调整为150元。

 

四是农区18周岁以下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由80元调整为100元,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由80元调整为150元。

 

2017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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