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门诊报销上限】医保报销上限和办理流程

时间:2020-05-14 来源:医疗保险 点击:

  医保报销上限规定


  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凡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和区县地方所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都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而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且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不在“大病医疗保险范围内”。


  医保报销办理流程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门诊医保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扩展阅读文章

医疗保险热门文章

医疗保险推荐文章

推荐内容

京ICP备15015689号

帮手社保|12333社保查询网 轻松阅读 享受快乐生活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