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名指骨折工伤鉴定]右手无名指末端骨折工伤能凭级吗

时间:2020-05-21 来源:医疗保险 点击:

  一、工伤骨折应该怎么处理


  先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完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只有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才能得到。买了工伤保险由保险赔付,没买的话由公司全额赔付。 申请方式: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有哪些类型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 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骨折工伤伤残鉴定 标准没有明确说算不算,还要看严重程度


  三、骨折工伤等级鉴定标准2017


  轻微骨折和隐裂无法达到伤残 标准。更严重的可以被鉴定为十级甚至更高。


  骨折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在2016年没有变动,继续沿用之前的判断标准。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5.10十级


  5.10.1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11)、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13)、四肢大关节肌腱及韧带撕裂伤术后遗留轻度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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