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条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条件

时间:2020-05-30 来源:医疗保险 点击:

  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条件


  1.本市城镇户籍,各类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其他18周岁以下的居民;


  2.本市城镇户籍,18周岁及以上的非从业居民;


  3.本市城镇户籍,未按月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的60周岁及以上老人(简称低收入家庭老人)(外地户籍老人按照正常标准收费);


  4.本市城镇户籍,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外地低保户和重度残疾人按正常标准收费);


  5.非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各类中小学(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就读,且在本市取得学籍的在校学生;


  6.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失地农民;


  7.非本市城镇户籍,长期居住本市城镇的非从业人员。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它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排。这一制度的出现在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中具有重大意义,指明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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