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图高清版2017】上海市2017年居保大学生的门诊就医方式以及医保待遇如何享受?

时间:2018-07-20 来源:养老保险 点击:

  赵女士的孩子在2016年9月进入本市一所重点高校就读,参加了2017年的居民医保,她想知道高中的学籍卡和就医记录册现在门诊就医时是否还可以使用,大学生在2017年门急诊和住院待遇该如何享受?

 

        :根据政策规定,居保大学生在门诊就医时不申领就医凭证。本市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应先到本院校医疗机构(院校无医疗机构的可委托附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大学生在本院校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除个人自负部分向学生收取外,其余由院校承担,并予以记账。因病情需要转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由接诊医生开具转诊单,大学生经转诊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向院校申请报销,未经转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学生个人负担。


        另外,居保大学生2017年医保待遇与2016年保持不变,具体为:在校内发生门诊的医疗费用由各院校按不低于90%支付,其余部分由个人自负。大学生在校外发生门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300元以上的部分,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医保支付70%,在二级医疗机构医保支付60%,在三级医疗机构医保支付50%。大学生每次住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医保支付80%,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医保支付75%,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医保支付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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