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规定是什么意思】无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规定是什么

时间:2020-05-03 来源:养老保险 点击:

  无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相关规定


  1、哪些人可以参加居民医保?


  答:本市市区范围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市区各类学校(含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幼托机构)的在校学生、本市市区户籍的城镇和农村居民。


  具有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可由本人自己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年内已经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之后又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从参加职工医保当月起不再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所缴费用也不退回。对于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后住院(包括门诊特殊病)实行免责期的,其当年免责期内仍享受居民医保相应待遇。


  对于在参加居民医保期间又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次年继续参加职工医保后不再执行“免责期”的规定。


  2、哪些外地户籍可以参加居民医保?


  答:外地户籍在市区就读的学生(含幼托和科研院所)均可以参加居民医保,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外地户籍在我市的宗教教职人员凭区以上民宗局审核盖章(市直宗教活动场所经市民宗局审核盖章)后,报市社保中心征缴管理部审核确认,再到工作场所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参保手续。


  3、外籍和港澳台人员的子女能否参加居民医保?


  答:外籍和港澳台人员的子女在市区就读的学生可以参加居民医保,但应携带有效证件先到广瑞路2号(人力资源市场)三楼卡办窗口产生标识号和个人代码后交所在学校再办理参保手续。学龄前幼儿不能参加居民医保。


  4、特殊人员如何办理居民医保手续?


  答:我市市区新出生的幼儿自出生之日起、户口迁入之日起、从单位离职的失业人员和领取失业金期满之日起、已办理退休不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之日起的人员(以下“简称4类人员”)90天之内应到户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手续的,实行免责期。


  6月30日以前的“四类人员”,按全年缴费标准缴费(含下半年办理缴费手续的),缴费后从当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7月1日以后的四类人员按半年缴费,缴费后从当年7月1日起开始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5、居民医疗保险应遵循那些原则?


  答:保障待遇和筹资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相结合;定点就医,属地管理;医疗保险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6、居民医保个人免缴的对象有哪些?


  答: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免缴的对象有:低保、三无对象(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抚养或赡养)、农村五保对象、社会特困对象、60年代精简退职(民政部门)、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员、特困职工家庭。免缴人员个人不需缴费,但参保手续需办理,由街道或社区直接办理到账,次年人员身份改变时(变非免缴人员)需打印缴费单次日到银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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