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要交多少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交多少年

时间:2020-05-04 来源:养老保险 点击: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交多少年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待遇。达到退休年龄,没到最低缴费年限的,需按规定一次性补缴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以上含劳动部门认定的视同缴费年限,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必须一次性缴足10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


  医疗保险法律规定


  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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