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宁夏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
一、哪些人可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2012年1月1日以来,经依法批准市县政府统一征地,具有宁夏常住户籍,被征地时享有第二轮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被征地后完全失地或人均耕地川区不足0.5亩(含)、山区不足0.8亩(含),且被征地前没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16周岁以上在册农业人口(不含在校学生)。
二、如何参保缴费?政府怎么补贴?
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可自主选择参加企业职工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以自治区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60%为基数,按20%的费率分年龄段(见下)趸缴养老保险费,其中,政府承担12%、被农民个人承担8%。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贴费用全部计入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以2012年社平工资为例,符合趸缴15年的人员,政府一次性补贴52875元。(www.wifi03.com)
被征地农民男、女三个不同年龄段及趸缴年限。16周岁≤男<45周岁、16周岁≤女<40周岁,可一次性趸缴5年;45周岁≤男<55周岁、40周岁≤女<50周岁,可一次性趸缴10年;男≥55周岁、女≥50周岁,可一次性趸缴15年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