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比例_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要多久

时间:2020-02-03 来源:工伤保险 点击:

  小张在下班回家的路上遭遇车祸,后鉴定为工伤,但因种种原因还未报销,会不会过期没呢?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要多久?需要哪些资料?法律上有没有相关规定?


  一、伤痊愈后再去报销,或者评残后再去报销,一般不超过受伤后1年。


  工伤认定后,国家对报销时间并没有限制的规定。


  报销具体流程:


  1、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通过,你自己或者你授权单位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


  3、拿工伤认定书及相关材料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4、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果估计10天左右出来,给你确定伤残级别(达到最低级别10级就有赔偿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一起是11个月工资)


  5、填写工伤医疗待遇申请表


  6、工伤保险医疗费报销(所有医疗费用除极少数非保险内药品、医疗产生的交通、住宿、营养费等等均可以报销)营养费和交通费有具体标准


  报销所需材料:


  1、医疗费用专用收据(发票)(背面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字)


  2、门(急)诊病历复印件(含封面复印)


  3、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单位加盖公章)


  4、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个人书面报告


  6、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和复印件


  7、单位书面申请(非定点医院就医)


  8、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9、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10、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1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


  12、康复辅助器具申请表(如果你不是伤残用不上就不要了)


  13、单位书面报告(拨付至指定银行账户)


  二、申请工伤认定后,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医疗机构接受治疗,要及时报销医药费。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即便是工伤职工,也不可能无底线、无限制的享受工伤医疗费用。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工伤医疗费用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即通常所说的“三大目录”。符合”三大目录“的才属于法律保障的范围,用人单位参保的由基金支付,未参保的由单位支付。


  一般来说,在制定三大目录时已充分考虑到工伤职工的医疗需求,保证工伤职工治好病康复起来基本都没问题。社会保险有一个很重要的理念和原则,保基本。因此,不可能让工伤职工都住豪华病房,用进口高级药,是有标准的。你可以住高档病房,但是超出标准的部分个人承担,单位也没理由替你承担。要不然,工伤职工都用贵药,都住好病房,住进医院里就不打算出来了,哪个单位负担得起。超出”三大目录“的医疗费用,个人自行承担。如有争议,可找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解决。


  以上是对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要多久以及具体怎么报销等问题的详细解答,发生工伤事故后一定要尽早报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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