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分类|深圳市工伤事故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时间:2020-02-04 来源:工伤保险 点击:

  据统计,截至目前,深圳市约有1000万工伤保险参保人,参保人数在全国大中城市里排名第一。工伤事故发生后,职工应如何就医?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职工治疗工伤应在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据介绍,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救治工伤职工;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待伤情稳定后转到工伤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认定工作完成后,对认定为工伤并需要继续住院治疗的参保职工,工伤保险部门开出《深圳市工伤保险医疗费用记账通知书》和《深圳市工伤保险工伤医疗住院结账单》,通知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允许其记帐医疗;门诊医疗费由用人单位或受伤职工先垫付,医疗终结后到工伤保险部门核销。


  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稳定,需要工伤康复的,可填写《深圳市(职工)工伤康复治疗申请表》,经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准予康复,并在填报《深圳市康复治疗审批表》后,可在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


  工伤医疗期内,工伤职工可根据伤情需要前往工伤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如医疗期已满仍需继续治疗的,应及时向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延长工伤医疗期。工伤病人市外转诊或康复的,经本市定点机构的三级医院或定点康复医疗机构开出的《深圳市工伤保险市外转诊申请表》,由社保部门核准备案后,可转往市外诊疗或康复。


  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a 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在社保部门领取);


  b 未参保员工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资料(可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打印)、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单位的有效工作证、单位盖章的工资表、单位盖章的从事本职工作的证明、身份明确的单位同事的证明等);


  c 首次医疗病历本(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复印件(验原件);


  d 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e 员工上下班考勤记录卡复印件(单位盖章,验原件);


  f 证人证言及其他旁证材料(如物证、书证、照片等);


  g 属交通事故伤害的需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验原件);


  h 属暴力伤害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i 其他材料(见社保部门印制的《申请工伤保险业务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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