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交车发生事故】坐公交车发生事故是否算工伤

时间:2020-02-15 来源:工伤保险 点击:

  劳动者从家里到公司,中间这段路途也是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的。但此时,坐公交车发生事故是否算工伤吗?若算的话,则就可以要求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


  坐公交车发生事故是否算工伤


  看具体的情况,如果职工是在上班途中,发生了事故,且无责任的,就视为工伤。


  一、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注意:


  首先,“上下班途中”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途(包括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如下班后,找朋友聚会而发生交通事故则不被认定工伤。


  其次,交通事故是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因此,劳动者因自身主观原因如无证驾驶、驾驶无证车辆以及酒后驾驶等原因(被公安或法院认定为违法行为),在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的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


  由此可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二、温馨提示:


  如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并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1年之内起,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原因及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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