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工伤认定不服怎么办_当事人不服工伤认定应该怎么办

时间:2020-03-05 来源:工伤保险 点击:

  工伤认定是工伤待遇的前提,但是在实践中,当事人可能并不服工伤认定,那要怎么办呢?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三)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四)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当事人不服工伤认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还可以提起诉讼。这样便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也制约了行政权的滥用,防止权利寻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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