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申请人谈话_申请人提交工伤亡认定材料清单如何填写

时间:2020-05-06 来源:工伤保险 点击:

  申请人提交工伤亡认定材料清单的填写


  1.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


  3.事业单位职工填写职业类别,企业职工填写工作岗位(或工种)类别。


  4.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的具体部位。


  5.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6.职业病名称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填写,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按实际接触时间填写。不是职业病的不填。


  7.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清事故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写清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


  5、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其它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


  (2)、属于上下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职工居住地的正常路线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


  (3)、属于交通事肇事逃逸的,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


  (4)、属于借用、劳务输出人员,需提交双方单位的协议书;借用或劳务输入单位的事故调查报告;并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或其它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务输出职工名单(需经双方单位盖章确认);


  (5)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有效的委托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单位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单位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6、区工伤申报经办部门在接到申诉人提供的材料后,认真审查,对材料完整、符合申报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并报送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认定;对不符合工伤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实践中,经常会遇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情况,此时,对职工的权益如何保护,法律界人士意见不一。一种观点认为,遭受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当然享有获得民事赔偿的权利,《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赔付程序属于行政程序,并不能因此而否定工伤职工获得民事赔偿的权利,当工伤职工无法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时,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工伤职工的民事权益,工伤职工可以以民事损害赔偿为由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赔偿,目前法院已经有了这方面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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