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工伤保险赔偿记账凭证

时间:2020-05-14 来源:工伤保险 点击:

  一、工伤保险赔偿记账怎样处理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讲解--职工薪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1、计提社会工伤保险费时:


  借 相关成本费用


  贷 应付职工薪酬-工伤保险


  2、缴纳社会工伤保险费时:


  借 应付职工薪酬-工伤保险费


  贷 银行存款


  直接缴纳社会工伤保险费时,仍然按照先计提、后缴纳的二个分录作会计处理。


  3、发生工伤事故后,先由单位垫支工伤事故医疗救助费用:


  借 其他应收款-社保工伤专户-xxx人


  贷 银行存款(现金)


  4、申报工伤,赔付拨款时,直接冲减其他应收款:


  借 银行存款


  贷 其他应收款-社保工伤专户-xxx人


  5、赔付不足,剩余部分由企业负担的,内资企业经“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转入相关成本费用:


  ①借 相关成本费用


  贷 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②借 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 其他应收款-社保工伤专户-xxx人


  6、应该没有收益。如赔付大于企业垫支,应有其他原因,如:住院医疗伙食补助费、伤残津贴等,应发给工伤职工,或冲减企业已发项目的账目。


  如时间太久,其他原因难以查明的,可作适当会计处理。


  7、后期应由企业负担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时,内资企业经“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转入相关成本费用:


  ①借 相关成本费用


  贷 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②借 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 银行存款(现金)


  企业为职工办理了工伤的,赔偿应当先通过工伤保险金支付,其余工伤赔偿款,以企业与职工签订的赔偿协议、相关部门出具的工伤鉴定报告、劳动仲裁文书以及当事人签字的付款单据为税前扣除凭证。


  在赔偿标准以外的赔偿,如企业给职工报销基本保险外自理部分医疗费用,对于工伤事故员工发放的补助、职工困难补贴、生活救济费等,根据财企[2009]242号文件应该在福利费中列支。


  非补助性质的可以直接入营业外支出,税前列支。


  二、工伤赔偿要经过哪些程序


  1、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3、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4、协商赔偿程序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5、劳动仲裁程序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审理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7、执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8、申诉程序


  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但这一般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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