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有哪些资料

时间:2020-05-22 来源:工伤保险 点击:

  申请进行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用人单位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①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及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工资单、工作证等)(加盖单位公章);


  ③初次诊疗资料、出院记录、死亡证明等的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其中出院记录原件需加盖医院章);职业病的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提供原件核对);


  ④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⑤受伤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考勤记录、单位作息时间规定(加盖单位公章);


  ⑥若加班,应提供加班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⑦申请表中有近亲属签署申报意见的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提供原件核对)。


  ⑵、受伤职工本人、近亲属申请须提供的材料:


  ①受伤职工本人或其亲属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打印用人单位的登记资料。


  ②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工资单、工作证等)(提供原件核对)。


  ③初次诊疗资料、出院记录、死亡证明等的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其中住院资料加盖医院章);职业病的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提供原件核对);


  ④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⑤受伤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⑥近亲属申报的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提供原件核对)。


  ⑶、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另外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①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提供原件核对);


  ②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提出工伤认定的,须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上下班路线图(在地图复印件上注明)、居住地证明(与身份证居住地不一致的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现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居委出具的相关证明);


  ③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提供原件核对)。


  ⑷、注意事项:


  ①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中,由用人单位提供的材料,应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由其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②非法用工单位职工和用人单位使用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不作为工伤认定的对象,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依申请判定其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情形。申请判定时也同样须提供上述相关材料


  ③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工伤的,在用人单位意见栏应同时加盖用工单位公章并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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