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资怎么算_不得以基本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纳社保

时间:2020-05-14 来源:养老保险 点击:

  以基本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纳社保正确吗


  首次参加工作和变动工作单位的缴费个人应按新进单位首月全月工资性收入确定月缴费基数。其他职工当年个人缴费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职工月平均工资性收入是指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之和(包括车贴和饭贴)。


  城镇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还有上限和下限的规定,是根据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定的。超过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300%(2007年4月起上限为7392元)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60%(2007年4月起下限为1478元)的,以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缴纳社保基数与工资总额的关系


  社保应该按照职工的实际收入缴纳,职工的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照社平工资的60%缴纳,高于社平工资300%的,按照社平工资的300%缴纳,在两者之间的,按照实际工资缴纳,应该对比社会平均工资是否低于或者超过社平工资的60%或者300%,如果在两者之间,应该按照实际3000元作为缴费基数填报,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不按时足额缴纳,是要接受处罚的。


  一、社保缴纳基数应当按照劳动者应发的工资作为社保缴纳的基数。


  二、工资应当以货币的形式发放给劳动者本人,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各种补助津贴、绩效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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