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缴费比例2018_北京市2018年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政策解读

时间:2020-05-22 来源:工伤保险 点击:
为保障因工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本市自2001年起,对因工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逐年进行了调整。2018年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具体如下:

 

待遇标准名称

现行平均水平(元∕月)

各档次调整水平(元∕月)

平均增长额度(元∕月)

调整后    平均水平(元∕月)

执行日期

工伤职工伤残津贴

3801

一级伤残

355

295

4096

2018年1月1日

二级伤残

330

三级伤残

305

四级伤残

280

供养亲属抚恤金

2130

185

2315

护理费

2777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80.5

275

3052

2018年7月1日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334.4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228.3

扩展阅读文章

工伤保险热门文章

工伤保险推荐文章

推荐内容

京ICP备15015689号

帮手社保|12333社保查询网 轻松阅读 享受快乐生活

Top